谈恋爱期间他来我的城市租房子合同写的我名字但是房租是他交的押一付三4月30号租的6月19他走的我们分手了我把押金给他了但他找我要900块钱要起诉我?
[律师回复] 结论:合同写你名字,对外你就是承租人,但房租一直是对方交的,这笔钱的性质要分清——如果是他代你付的租金,分手后他主张返还,要结合聊天约定;若当时说好由他承担,一般难要回。他起诉九百,法院看证据:谁实际居住、转账备注、聊天是否说过赠与或代付。建议你整理租房合同、租金支付记录、分手前后沟通,证明这笔是共同居住期间他自愿承担或你已返还。别慌,小额纠纷讲证据,把账算清即可,没必要私下妥协。若他主张是借款,他需举证,你只需如实说明款项背景,法院按证据裁判。如果合同明确你是承租人,你对外要履约,但内部份额可按出资和生活事实分配;保留好他交租的记录,能证明这笔钱的实际来源和用途,维权才有底气。双方能坐下来算清账,往往比打官司更省心,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