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劳务合同的工伤由谁负责
(1)在尚未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建立了劳务关系并致使工人在工作过程遭受人体伤害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此类情形并不属于工伤性质;
然而,尽管无法享受工伤待遇,此种状况下受害的劳动者仍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向雇佣方要求获得赔偿权益。
(2)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若消费者在受雇者提供的服务过程中遭遇第三方行为所导致的损害,受雇者作为雇主,其有权按照生效法律法规向侵害其利益的第三方提出侵权诉讼,同时亦可依法向接受劳务一方提出赔偿请求。
一旦接受劳务一方向受雇者承诺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后,依据法律规定,该雇主已立下相应协议义务,因而有权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二、没有劳务合同工伤认定怎么进行
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应该在申请时,需要受伤职工提供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工资卡的银行交易记录、工友的证明等。另外,应该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劳务合同的工伤由谁负责”,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