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其次,关于面积差异问题,同样需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规定;
再次,公摊建筑面积亦是不容忽视的条款之一;除此之外,房产证的办理期限应清晰列出;
最后,还需尤其关注房屋质量以及物业等相关事项,以免产生误解或纠纷。
2、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等基本要素,还可能涉及到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等条款。
此外,第五百九十八条指出了出卖人所负有的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 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二、签购房合同后房屋被房东出租怎么办
1.若出租人未经任何正当理由且未到租赁期限便将租赁房屋转租他人,则需根据签订的租赁合同之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关于在租赁期限尚未届满之前出租方就将租赁房屋转租他人的情况,出租方务必要提前通知承租人,同时为对方留出充足的时间以便进行搬迁和处理其他事项。
此外,出租方还应就提前收回租赁房屋一事与承租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2.倘若出租房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的行为给承租人带来了实际损失,出租方还应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方式及金额应依据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予以确定。
因此,为了避免在履行租赁合同时出现因出租方提前收回租赁房屋而引发的争议,出租方与承租人可选择自行协商,也可寻求律师的协助,共同制定明确的出租方提前收回租赁房屋免责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购买房地产签署合同时,务必要关注以下关键事项:如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产所引发的法律责任;针对房产实际面积与合约中约定面积存在偏差时的解决方案;关于公摊部分的具体说明;房产证颁发的最终期限以及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以及后续物业服务等相关事宜。基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内容应当明确标明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或服务的种类、数量、质量、价格等要素,并且还可能涉及到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方式、包装、检验、结算等细节。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卖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买方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将其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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