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宣判会通知家属吗
在绝大多数情况中,人民法院并未设置向被告人家属传达判决结果这一程序。除非涉及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否则在任何刑事案件中,在审判开始之前,法院通常不会向被告人的家人通知。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法院决定对相关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之后,必须执行以下步骤:首先,确定合议庭的构成人员;其次,应在开庭日期至少提前十天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人;再次,应在开庭日期至少提前三天将开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告知人民检察院;此外,还需要在开庭日期至少提前三天,以传票和通知书的形式,传唤当事人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最后,对于需要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应该在开庭日期至少提前三天,预先公布案件的名称、被告人的姓名、开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二、法院宣判后多久去监狱
被判决入狱之后,通常会在上诉期以及抗诉期限完结之时起计算,在随后的十日内将犯人送往监狱服刑。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在其交付执行刑事处罚之前,若其剩余刑期未超过三个月,则由看守所代行司法监管职责进行执行;而若是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则依法由公安机关中心负责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在正常的司法程序之中,法院通常不会主动地向被告人的亲属通告有关判决的详细结果,除非是牵扯到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敏感和重要的话题。然而,在涉及到刑事犯罪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审判之前并不需要进行此类通知。但是根据法律的相关规范,一旦庭审正式启动,必须按照以下严谨的流程来执行:首先,需要组建一个由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等组成的合议庭;其次,需要在庭审开始的十天以前将检察院所提出的起诉书副本送达到被告人及其家属手中;最后,在庭审开始的三天以前,要将案件名称、被告人姓名以及庭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公之于众。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