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物业费谁交
通常情况下,房屋租赁活动中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出租方承担支付责任,然而,出租方可选择协商在租赁合中明确规定具体由承租方支付这部分费用。然而需注意的是,即使出租房内有此类内部约定,其效力也不能对抗物业公司对承租方提出的相关收费请求。若承租方拒不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公司有权利要求出租方代为承担该项义务,同时还可依据契约关系向出租方进行追索,追究其相应的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如物业服务合同发现有违约行为,主要表现为业主在到期日后仍未支付物业服务费用,那么业主委员会应负起职责,强制各方在期限内完成支付;对于未能及时缴纳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二、租房物业费谁承担
在未事先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如果房东与租户之间未就物业费事宜进行明确规定,则物业费理应由房东负责承担。因为在此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为房东,换言之,房东即是业主,也是物业的所有者。基于此,房东才会成为与物业签署合同的一方主体,而非单纯的房屋租赁协议中的租户身份。租户与开发企业及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存在直接的关联性。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普遍情况之下,房产租赁过程中所产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往往是由出租方来承担的。然而,出租方也可以与承租方进行充分的协商,并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租方来支付这部分费用。即便存在这样的内部协议,物业公司仍然拥有向承租方收取相关费用的权利。如果承租方未能按时支付这些费用,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方代为支付,并且还可以对出租方提出追索连带责任的请求。倘若业主违反了合同约定,没有及时支付物业费,那么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地督促他们支付,而物业服务企业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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