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人在上海上班有失业金吗
外地人士在上海的就业情况是否享有失业救济金
外地从业者若满足上海地区关于失业保险政策的各项规定,且自身条件亦符合领取失业津贴的标准,即可根据法律法规获得相应的津贴待遇。以下几项为具体的领取条件:
首先,个人需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比例缴纳失业保险,同时其所在的机构及他本人也应该依法履行缴费责任,并持续时间达到一年以上;
其次,失业人员必须是非由于本人主动辞退工作所导致的失业状况,即不能是自愿离职的情况;
最后,已经完成相关的失业登记手续,同时有明确的寻找新工作或再就业的愿望。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外地人在上海看病怎么报销?
您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辖区内的医保局服务大厅进行户外居住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申请事宜,倘若获得了批准,便可将在异地(即提出申请时选定的实际居住地)所接受治疗的相关病历以及发票等资料,带回到该医保局服务大厅进行核验并报销。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注意,异地医院须属于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之列方可。
然而针对短期出行(如旅行、公干、看望亲人等)的情况,仅急救费用方可实施报销。
若所发生的疾病并非紧急情况,则需得到急救护士在挂号单上加盖“急诊”印章后,方能向医保局服务大厅提出报销请求。
此外同样值得铭记的是,异地医院亦应为本市的医保定点医院,且医保局计算机系统中已备录全国各医保定点医院名单供参考。
最终,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中的第二十九条规定: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当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支付责任的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其合作的各级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单位直接进行结算工作。
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还应当共同构建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体系,以进一步便利广大参保人员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福利待遇。《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外地人在上海怎么起诉欠钱不还
倘若您身为非本地居民在上海因他人拖欠款项事宜提出司法申诉,首要步骤便是确认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履行地点在上海或被告在上海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上海境内的法院即具有对事件的管辖权。在受理此案之前,请务必妥帖准备好相关法律文件——起诉状以及原告与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催收还款的往来邮件等等。随后,将上述所有文件及证据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若超过这一期限,可能会对您的胜诉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在诉讼过程中,请严格遵守法院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参与庭审环节,清晰明了地阐述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若最终赢得胜诉判决,但对方仍然拒绝偿还债务,您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外地从业者在上海满足失业保险政策规定,符合领取失业津贴标准,即可依法获得津贴。需按比例缴纳失业保险,持续一年以上,且非自愿离职。完成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愿望,即可领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