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人未能依照其与债权人签订的合约中约定之期限进行还款行为,作为债权人可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向当地司法机构诉诸法律手段,以追索到期的债务并强制债权人履行应付款项的义务。
同时,根据第六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债权人还可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起相应的担保责任。在此过程中,债权人需提供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证据,以证实借款事项的真实性、保证责任的存在以及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具体情况。在正式的起诉状中,债权人需要明确列明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身份信息,以及他们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并请求司法机关裁决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所需的各项费用,同时要求保证人严格按照保证合同中的约定,承担起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钱不还起诉要什么证据
若当事人为自然人,则需提供其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
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必须提交主体登记资料作为依据。
其次,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书面文件也应作为必不可少的证据提交。
在已经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则需要出具相应的收款收据或每次还款的付款凭证以证实这一事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当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必须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借钱不还有转账记录能起诉吗
依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单纯凭借转账凭证或许无法充分证实借款事务的确切性。若欲启动司法程序进行维权,您还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来证实双方确实达成过款项借贷的共识。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出示借据、展示聊天记录以及电话录音等方式来佐证。另外,值得强调的是,无论何时提起诉讼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定时效性原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此类案件的最长诉讼保证期通常为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请求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三年。为此,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前,务必确认被告的个人身份情况准确无虞。最后,我们强烈建议您咨询具备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团队,以便获取更为详尽且具针对性的法律指导和建议。
若借款人逾期未还款,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向司法机关起诉追讨债务,并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需提交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证据,明确债务人和保证人责任,请求裁决还款、利息、违约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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