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伤不上班工资怎样算的

最新修订 |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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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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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江苏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该期限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不超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资计算含基本工资、津贴等固定收入,加班工资不算。单位未依法支付,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江苏工伤不上班工资怎样算的

一、江苏工伤不上班工资怎样算的

在江苏这片土地上,要是有工伤职工处于停工留薪期,那他们原本的工资福利待遇可不会变,一直由所在的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

这停工留薪期,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特别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是可以适当把这个期限延长一些的,不过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

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之后,就不能再继续享受原来的待遇,得按照相关的规定去享受伤残待遇。

在计算工资的时候,要把职工工伤之前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等所有那些固定的收入都算进去。但是,像加班工资这类不是固定的收入就不能算在里面。

要是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去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那工伤职工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之类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不能让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二、江苏工伤康复期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在江苏,工伤康复期工资发放遵循停工留薪期工资的相关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应按照该标准,在工伤康复期内,按月足额向工伤职工发放工资,保障其基本生活。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江苏工伤后停工留薪期有啥法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苏省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应严格遵守规定保障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权益,若有争议,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定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在探讨江苏工伤不上班工资怎样算的这一问题时,我们要知道这不仅涉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例如,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工资待遇会有所变化,可能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不同的伤残津贴。而且,在停工留薪期内,若职工的伤情有变化,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时,工资计算也会有相应调整。倘若你对江苏工伤不上班工资计算细节,或是伤残等级对应津贴标准、停工留薪期延长等问题存在疑问,无需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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