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房屋外的空地是不是补偿
拆迁房屋外的空地通常需给予补偿。土地使用者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征收时理应获得相应补偿,若房屋外空地在土地使用证范围内,其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为保障被拆迁人权益,可采取以下措施:
1.征收方需综合考量土地性质、区位、用途等因素,按照市场评估价格对空地价值进行合理补偿。
2.被拆迁人有权要求征收方提供补偿依据和标准。
3.若被拆迁人对补偿有异议,可申请复核评估。
4.也能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来维护自身权益。
5.还可选择提起行政诉讼,以保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拆迁房屋附属土地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房屋附属土地补偿标准并无统一规定,通常依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结合地方政策执行。
若为国有土地,其补偿包含被征收房屋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等补偿。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集体土地方面,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你需查看当地政府公布的征收补偿方案,明确附属土地的性质(国有或集体),以确定具体补偿标准。
三、拆迁房屋外空地补偿有哪些法律依据
拆迁房屋外空地补偿的法律依据主要如下: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房屋外空地属集体土地的一部分,理应获得补偿。
《物权法》(虽现已被《民法典》替代,但法理延续)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房屋产权人对房屋及附属的空地有合理使用权益,拆迁时该权益受损应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空地使用权受限或丧失也应纳入考量给予补偿。
当探讨拆迁房屋外的空地是不是补偿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空地补偿情况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内容。比如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一般会依据当地的政策、土地性质等因素来综合考量。另外,空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通常要经过评估、公示等一系列环节。若在拆迁过程中,您对房屋外空地补偿的标准、发放流程等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权益,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解惑,助您清晰把握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