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什么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比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产生分歧。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像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变更等纠纷。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引发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例如加班时长、社保缴纳等问题。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包括工资发放、工伤赔偿等纠纷。
只要属于上述劳动争议范畴,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均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仲裁受理后裁决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受理后裁决流程如下:
1.组成仲裁庭:仲裁委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成仲裁庭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2.送达与答辩:仲裁委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十日内向仲裁委提交答辩书,仲裁委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不影响仲裁审理。
3.开庭通知: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在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决定。
4.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参加庭审,进行举证、质证、辩论、陈述最后意见等环节。
5.先行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一方反悔的,及时作出裁决。
6.作出裁决:仲裁庭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可延期不超过十五日。
三、劳动仲裁中哪些争议不在受案范围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以下争议不在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这属于行政管理范畴,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处理,而非劳动仲裁。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此类纠纷多涉及政策执行,并非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典型争议。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劳动能力鉴定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有专门的复核程序,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并非劳动关系。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通常属于普通民事关系,不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
当我们探讨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什么时,除了常见的受案情形,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劳动仲裁裁决后的执行问题,若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另外,仲裁时效也是重要方面,劳动者需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否则可能会影响自身权益。劳动仲裁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实际操作,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若你在劳动仲裁相关问题上,如裁决执行、仲裁时效等方面存在疑惑,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