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比原来少怎么办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照原工资待遇发放。若比原来少,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按原工资标准支付。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已进行劳动仲裁,可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需注意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减少是否可依法维权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减少,劳动者可依法维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若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减少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补足差额。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维护自身权益。需注意,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减少是否合法呢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减少一般不合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指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若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减少工资发放,职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补足工资差额。协商不成,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面临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比原来少的情况,确实会让人感到困扰。这背后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比如单位计算方式有误,没有按照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足额发放;或者对工伤停工留薪期的认定不准确,导致工资核算出现偏差。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不要慌张。对于工资计算标准的争议、停工留薪期认定的疑问等,都可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您详细剖析,帮助您理清思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您能在工伤期间得到应有的合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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