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资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临时工工资个税起征点和正式员工的个税起征点是一样的,达到5000元就需要缴纳税费,没有达到5000元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这个5000元不是指工资额,而是指工资扣除13%的住房补贴和个人实际交的社保后的余额。

临时工工资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工资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临时工工资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临时工工资个税起征点是多少?对于这个问题,律图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临时工工资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临时工工资个税起征点和正式员工的个税起征点是一样的,达到5000元就需要缴纳税费,没有达到5000元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这个5000元不是指工资额,而是指工资扣除13%的住房补贴和个人实际交的社保后的余额。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8、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9、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10、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

11、其他所得

除上述10项应税项目以外,其他所得应确定征税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国务院财政部门,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截止1997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有:

(一)个人取得“蔡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颁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

(二)个人取得由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的揽储奖金。

(三)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偿款优待收入。

(四)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五)股民个人因证券公司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从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

(六)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七)辞职风险金。

(八)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

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难以定界是哪一项应税所得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

临时工工资个税起征点和其他劳动者的工资个税起征点都是一样的,只要到5000元就需要缴纳个税。当然,临时工的其他收入在个税范围内,也是需要缴纳税费的。如还有什么疑问,小编建议登录律图平台咨询在线专业的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5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0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临时工工资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一键咨询
  • 145****88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5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6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3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7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8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6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1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8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40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4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2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5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7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6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临时工工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及个税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而现实生活中,有的纳税人因从事设计、讲学、演出表演等取得了收入,这些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也应按规定缴纳个税。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个人工资所得税起征点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原来是2000,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个税起征点调整
我国个税起征点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最低起征点有3500调整到5000元,分为七个档进行,税率也从3%到45%,不同个人所得对应不同的税率。此外,还有可以扣除的项目。
10w+浏览
个税改革面临什么难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个税改革面临什么难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媒体报道,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已经敲定,将分四步走,包括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加速构建个税改革的征管配套条件。
个税改革可以说是这几年来引发争议最多、关注热度最高的公共话题。这其中就包括了个税起征点应该和社会经济发展同步而不断提高;个税要从以前单一的“个人所得税”转型为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所得税”;税率应当体现二次分配原则,加大对于高收入群体的征收力度,同时能提高其税率,而对中低收入群体进一步加以减免。
当然,任何一次改革由于事关各个群体切身利益,因此总是充满了复杂多元的内在特性,也常常会面临不确定因素的干扰,需要克服种种难点。仔细分析下来就会发现,个税改革同样面临着三大难点的考验。
首先,在个税的改革设想中,合并部分税目是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等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等,合并为“综合所得”,这是考虑到当下很多人都存在多种收入途径,除了正常的工作收入,还可能会有其他所得。所以,“综合所得”才能真实反映一个人的收入状况,税务部门也据此作为分类征税的基础。
不过,问题随之而来—如何确保人们自觉向税务部门提交的收入证明可靠无误呢?个人的可能是打短工,有时效性,稿酬取决于个人对外投稿的命中率,或者被约稿的几率。这其中都充满了不确定性。如果将其视为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似乎与现实情况不太相符。更何况,和投稿具有相当的隐蔽性,也就是个人如果不主动对外公开,别人是很难知晓其和投稿情况。假设有人为了规避缴纳个税,而隐瞒了这一事实,税务部门又能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获知相关信息呢?
在完善税前扣除这一项,同样存在执行难度。完善税前扣除则是在合理确定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适时增加赡养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专项扣除项目。但是请注意,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一线大城市与二三线城市之间,在生活成本、日常支出收入与当地物价比等方面都有较大差异,因此,一个生活在北上广的家庭,赡养老人的支出、子女教育支出、以及按揭贷款利息支出,都会基于落差悬殊而带来“一刀切”的不可行,而根据不同的区域情况,来细分每个家庭所要承受的实际负担,其核算难度也非常大。这是绝非短时期能够完成的庞大量化工程。
最后一个难点,就是优化税率结构、适度调整边际税率。说通俗一点,就是针对不同收入群体,要加大税率上的区别对待,未来可能对富人征税的税率更高些,而降低中低收入者的应缴个税。但“增税”历来是个敏感话题。高收入群体收入更加多元化,合理避税手段也更丰富,一旦他们感觉自己会被多征税,那么就可以通过减少自己的账面工资、奖金等收入,增加持股、期权等资本性收益,从而巧妙地避开了多交税义务。如此一来,如果调高了高收入群体的个税税率,反而可能会加速导致高收入群体的避税和逃税现象,结果是应征个税流失。这需要有关部门事先设计出更有针对性、更为完善的监管和应对举措,方能避免类似尴尬。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临时工工资个税征收是怎样的?
临时工,单月工资超过800就需要申报缴纳个税。首先明确一点:流动员工应该作为你单位的临时工,每月与正式员工一起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流动人员花名册》,上面应该就有申报工资的名单。个所税明细申报,应该就是全员全额申报,就是在本单位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都要申报。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个税改革面临哪些难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媒体报道,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已经敲定,将分四步走,包括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加速构建个税改革的征管配套条件。
个税改革可以说是这几年来引发争议最多、关注热度最高的公共话题。这其中就包括了个税起征点应该和社会经济发展同步而不断提高;个税要从以前单一的“个人所得税”转型为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所得税”;税率应当体现二次分配原则,加大对于高收入群体的征收力度,同时能提高其税率,而对中低收入群体进一步加以减免。
当然,任何一次改革由于事关各个群体切身利益,因此总是充满了复杂多元的内在特性,也常常会面临不确定因素的干扰,需要克服种种难点。仔细分析下来就会发现,个税改革同样面临着三大难点的考验。
首先,在个税的改革设想中,合并部分税目是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等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等,合并为“综合所得”,这是考虑到当下很多人都存在多种收入途径,除了正常的工作收入,还可能会有其他所得。所以,“综合所得”才能真实反映一个人的收入状况,税务部门也据此作为分类征税的基础。
不过,问题随之而来—如何确保人们自觉向税务部门提交的收入证明可靠无误呢?个人的可能是打短工,有时效性,稿酬取决于个人对外投稿的命中率,或者被约稿的几率。这其中都充满了不确定性。如果将其视为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似乎与现实情况不太相符。更何况,和投稿具有相当的隐蔽性,也就是个人如果不主动对外公开,别人是很难知晓其和投稿情况。假设有人为了规避缴纳个税,而隐瞒了这一事实,税务部门又能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获知相关信息呢?
在完善税前扣除这一项,同样存在执行难度。完善税前扣除则是在合理确定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适时增加赡养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专项扣除项目。但是请注意,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一线大城市与二三线城市之间,在生活成本、日常支出收入与当地物价比等方面都有较大差异,因此,一个生活在北上广的家庭,赡养老人的支出、子女教育支出、以及按揭贷款利息支出,都会基于落差悬殊而带来“一刀切”的不可行,而根据不同的区域情况,来细分每个家庭所要承受的实际负担,其核算难度也非常大。这是绝非短时期能够完成的庞大量化工程。
最后一个难点,就是优化税率结构、适度调整边际税率。说通俗一点,就是针对不同收入群体,要加大税率上的区别对待,未来可能对富人征税的税率更高些,而降低中低收入者的应缴个税。但“增税”历来是个敏感话题。高收入群体收入更加多元化,合理避税手段也更丰富,一旦他们感觉自己会被多征税,那么就可以通过减少自己的账面工资、奖金等收入,增加持股、期权等资本性收益,从而巧妙地避开了多交税义务。如此一来,如果调高了高收入群体的个税税率,反而可能会加速导致高收入群体的避税和逃税现象,结果是应征个税流失。这需要有关部门事先设计出更有针对性、更为完善的监管和应对举措,方能避免类似尴尬。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36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临时工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
按工资薪金操作: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其工资薪金允许在税前扣除。
10w+浏览
你好,我大学刚毕业,过渡时期,找了一份临时工,咨询一下非全日制用工计税起征点是多少,谢谢!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调整》,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2000元。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文件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所得,在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企业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雇用临时用工人员,支付给雇用员工的工资,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税收处理。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其他企业(保险企业除外)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因此,如果上述兼职销售人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可以在比例内限额扣除。
3、招聘使用兼职员工时,应结合国税函[2005]382号和财税[2009]29号文件进行税收处理,劳务报酬所得需开具相应发票入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资服务 > 个人所得税 > 临时工工资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