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0岁以上人员与用人单位通常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一般不存在未签劳动合同赔偿问题。但如果该人员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和单位形成特殊劳动关系:
双倍工资赔偿: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单位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满一年仍未签书面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为劳务关系,权利义务依双方约定处理,若单位违约,可依约定或民法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60岁以上解除雇佣合同怎么赔偿
60岁以上人员与单位一般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解除雇佣合同是否赔偿需看合同约定。
若劳务合同中有关于解除合同赔偿的条款,应按合同约定执行。比如合同约定提前解约需支付一定月数报酬作为赔偿,就依此赔偿。
若合同未约定,通常不存在法定的赔偿义务。但如果是因单位过错导致解除合同,给提供劳务者造成损失,提供劳务者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单位赔偿实际损失,如因单位突然解约使劳务者失去预期收入等,需有证据证明损失与解约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60岁以上的员工被辞退怎样维权
60岁以上员工被辞退,维权方式因劳动关系性质而异。
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单位形成劳务关系,辞退按双方劳务合同约定处理。若合同有辞退补偿约定,单位违约,可依《民法典》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补偿。
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单位是劳动关系,被违法辞退,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在被辞退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二倍。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60岁以上人员大多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此时与用工单位建立的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除了关注“60岁以上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还要注意两个关键细节:一是劳务关系下通常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双倍工资规定,但用工单位拖欠报酬、造成人身损害时,可依据民法典主张权益;二是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否影响纠纷处理?这些边界问题常易混淆,若你正面临此类用工纠纷,对赔偿标准、关系认定仍有疑问,别自行揣测,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你理清法律边界,精准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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