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争议调解范畴包括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范畴主要涵盖以下几类:
一是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比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产生分歧。
二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像合同条款理解、解除合同的合法性等问题。
三是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涉及用人单位的人事处理决定是否合理合法。
四是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像加班时长、社保缴纳等纠纷。
五是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例如工资发放数额、工伤赔偿标准等。
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这些争议都可通过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在中立第三方介入下,促使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判案规则是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判案规则如下:
首先,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
在证据方面,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提供,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对裁决结果,当事人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争议调解书还能上诉吗
劳动争议调解书一般不能上诉。
根据法律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与判决不同,上诉是针对未生效的一审判决,而调解书一经签收就生效了,不存在上诉的程序。但如果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所以,劳动争议调解书生效后不能上诉,若有法定情形可申请再审。
劳动争议调解范畴包含诸多方面。像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与终止引发的争议,都在其范围内。还有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方面产生的纠纷,也属于劳动争议调解范畴。另外,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出现的争议,同样能通过调解解决。你是否遇到过相关劳动争议问题,却不知如何处理呢?若对劳动争议调解范畴还有其他疑问,比如调解的具体流程、调解协议的效力等,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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