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般申报工伤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申报工伤需准备以下资料:
1.申请表: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可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官网下载或在其办公地点领取。
2.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准备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准备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其他材料:此外,可能还需其他证明材料,如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属于下列情形的,还应分别提交相应证据: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等。
二、申报工伤需提交哪些法定资料
申报工伤需提交以下法定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需详细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用于确定职工的受伤情况或职业病状况。
4.此外,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分别提供相应证据:如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等。
三、工伤申报有哪些法定期限
工伤申报法定期限分两种情况。一是单位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是特殊情形下的申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了解一般申报工伤需要哪些资料后,我们还需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申报工伤的时间限制,通常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也能直接申请。另外,工伤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也至关重要,它关乎着后续的待遇赔偿。如果您对申报工伤所需资料的细节、申报时间、劳动能力鉴定流程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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