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破产财产分配问题如何解决
破产财产分配应按法定顺序进行。首先,由管理人拟订分配方案,包括财产明细、分配顺序、比例等内容,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债权人会议通过后,再报请法院裁定认可。
分配顺序上,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下列顺序清偿:一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等;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时,按比例分配。
若债权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分配方案经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分配。
二、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何确定
依据《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下:首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涵盖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费用等;共益债务如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其次,按以下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破产财产分配步骤有哪些
破产财产分配步骤如下:
1.由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内容包括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分配顺序、比例及实施方法等,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2.债权人会议通过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3.法院裁定认可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执行。
4.管理人按法定清偿顺序进行分配,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次是职工债权、社保费用及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5.分配完结后,管理人应及时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在解决破产财产分配问题如何解决时,除了要考虑常规的分配流程和顺序,还需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破产财产分配后可能存在的税务问题,不同类型的财产分配在税务处理上有所不同,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后续的税务风险。另外,若有未决诉讼或潜在债务纠纷,也会对破产财产分配产生影响。若分配后发现新的债权或债务,该如何进行调整也是需要考虑的情况。如果您对破产财产分配问题仍有疑问,或是对相关的税务、未决纠纷等拓展问题感到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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