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施工造成人员伤亡,怎么赔付
施工造成人员伤亡,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若属于工伤,应先进行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若因工死亡,近亲属可获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若属于人身损害,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等,造成死亡的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赔偿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计算,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受害者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二、施工致人员伤亡,赔偿责任认定有何法律依据
施工致人员伤亡,赔偿责任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若施工单位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他人损害,依据《民法典》,应承担侵权责任。若因第三人原因致人员伤亡,第三人担责;施工方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安全负责。若因转包、违法分包导致事故,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安全生产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事故是因员工违规操作,单位赔偿后可依规追偿。
三、施工致人员伤亡,担责主体确定有何法规
施工致人员伤亡担责主体确定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探讨施工造成人员伤亡怎么赔付时,除了基本的赔付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一方面,如果伤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产生了超出预期的后续治疗费用,这笔费用通常也应由责任方承担。另一方面,若伤亡人员有需要抚养或赡养的家属,责任方还需支付相应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施工造成人员伤亡的赔付涉及诸多细节和复杂情况,每一个案例都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您对施工伤亡赔付的计算方式、责任认定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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