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不享受伤残津贴,但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其他待遇。
二、工伤1 - 10级伤残津贴申领法律程序是怎样
工伤1-10级伤残津贴申领程序如下:
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直接申请。
其次,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最后,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伤残津贴。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三、工伤1 - 10级伤残津贴申领遇纠纷法律咋解决
工伤1-10级伤残津贴申领遇纠纷,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首先是协商,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伤残津贴问题直接沟通,达成一致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申请仲裁,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注意收集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证据,以支持自身主张。
当了解了工伤1—10级伤残津贴标准是多少后,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伤残津贴的发放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一般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另外,伤残津贴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若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您对工伤伤残津贴的调整机制、发放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更专业详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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