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人每天都要经历上下班通勤,路上车来车往,谁也不敢保证会不会发生意外。就有这么一位朋友,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正常走着走着,突然被一辆拐弯的车给撞了。他受伤住进了医院,心里就犯嘀咕了,这在上下班路上被车撞了,能不能算工伤呢?这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毕竟工伤认定关乎着后续的赔偿和保障。下面咱们就来好好分析分析。
一、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面有两个关键条件,一是“上下班途中”,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比如小张在下班回家路上,被闯红灯的车辆撞了,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这种情况就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二、怎样算“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指的是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合理时间很好理解,就是正常上下班的时间段,比如早上9点上班,8点半出门去公司,这个时间就属于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包括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比如小李下班后先去超市买了点生活用品再回家,这也属于合理路线。
三、如何确定“非本人主要责任”
这就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如果责任认定书中明确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比如承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无责任,那么就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像小赵在上班路上被逆行的车辆撞到,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小赵无责任,这种情况下小赵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四、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认定工伤之后,后续还可能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工伤赔偿的具体金额怎么确定,用人单位不配合赔偿该怎么办,工伤康复期间的待遇怎么保障。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会让人非常头疼。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而且可以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争取合理的赔偿,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有专业律师的帮助,能让你在工伤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安心地恢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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