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职申请中我明确写了最后工作日是7\\\\\\\,12日时强制要求我加班?
[律师回复]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 **关于离职日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于6月8日提出离职,明确最后工作日为7月8日,已履行了法定通知义务,公司无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劳动关系,否则构成违法解除。
- **关于强制加班**: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强制加班要求。公司强制要求你加班,你不同意便让你离职,这种行为属于以不合理手段强迫劳动者离职,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你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其按照你离职申请中的日期让你正常离职,并支付相应工资及福利待遇。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