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过去一个月后骨折能否认定工伤
[律师回复] 1车祸发生一个月后才查出骨折,能不能走工伤认定流程,和事故发生后间隔了多久没有直接绑定关系,核心是看受伤的实际情况能不能匹配工伤的法定判定标准。
2要是骨折的根源是当事人在上下班路上遭遇的交通事故,且交警定责时当事人不是主要责任方,或是搭乘城市轨道交通、长途客运、火车这类公共交通时出事故受的伤,就完全符合工伤判定的对应要求。
3要是骨折出现在正常工作时段,当事人就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区域内,因为处理本职工作内容遭遇车祸受伤,或是在履行自身工作职责的过程中遇到突发暴力类意外导致骨折,同样在工伤可认定的范畴之内。
4相关的申请有明确的时间边界约束,用工单位需要从事故发生当天算起的三十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遇到特殊的客观情况没办法按时提交的,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获批后可以适当延后。要是用工单位压根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受伤的职工本人、其直系亲属或是所属的工会组织,可以从事故发生当天算起的一年时间里,直接向单位参保所属的社保行政部门提交认定申请。
5现在不少从业者甚至部分经验尚浅的法务人员,都存在一个认知误区,觉得事故发生后间隔太久才发现伤情就没法申报工伤,实际上伤情显现的滞后性是现实中十分常见的情况,相关规定从未把事故后短期内发现伤情作为工伤认定的前置要求,只要保留好能证明骨折和当年车祸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医学诊断材料,完全可以正常走申报流程。
6只要还没超出一年的个人申请有效时限,同时骨折的实际成因满足前面提到的对应判定要求,哪怕距离车祸发生已经过去一个月,也完全可以依规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