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法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需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几种情况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首先,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商量好了,双方都愿意,那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就体现了互相尊重和自愿的原则,大家达成一致意见就能签。
其次,在法律规定的一些情形下,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同意续订、订立,这时除了劳动者自己提出要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外,用人单位就应当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情形包含:劳动者在这家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了十年;用人单位刚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合同的时候,劳动者在单位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也不到十年;劳动者和单位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况,之后继续续订劳动合同。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算起,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就直接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里要提醒大家,了解这些情况能避免在签合同的时候不小心忽略自己的权益。要是遇到和上面类似的情形,要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