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合同法,继续履约时该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时,一般没有赔偿情况,但可能会有补偿或者支付额外费用的情况。
2、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合同也能继续履行,那用人单位就得接着履行合同,这种时候不用支付赔偿金。不过,从违法解除到恢复履行这段时间,劳动者的工资损失,用人单位得依法赔偿。一般会按照劳动者本应得到的工资收入来支付,还得额外加付一定比例的赔偿费用。
3、还有,符合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该支付经济补偿却没支付,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要是逾期还不支付,用人单位就要按应付金额的一定比例给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不是继续履行合同直接产生的赔偿,而是对经济补偿支付问题的一种惩罚。
4、如果用人单位有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等违约行为,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除了要按约定继续支付相应报酬,还可能要支付逾期利息等。所以,继续履行合同下是否赔偿,要根据具体的违法违约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