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立案重婚罪的标准是什么,想了解重婚罪在公安局的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1.首先,关于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具体包括两种情形:①已经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法律婚+法律婚)②已经登记结婚,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在民政局登记(即法律婚+事实婚)。第二种情形,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不仅同居,而且对外以夫妻相称,达到周围群众认为他们是夫妻的程度。如果只是婚外与他人同居、出轨,但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般不构成重婚罪。2.关于立案程序。首先准备好证据,包括证明”犯罪行为人已有法定配偶“的证据(如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重婚行为”的直接证据(如对方与第三者的结婚证、双方与第三者的婚礼照片视频、对外宣称夫妻的名片或请帖、所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亲栏填写的信息等)、证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旁证(如周围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等)。3.准备好证据后,携带书面报案材料、身份证件前往犯罪行为发生地(如对方与第三者同居地)或你本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报案。4.另外,重婚案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您可要求公安出具书面决定书,拿着这份决定书,再到法院提起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