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有赔偿吗,我们这边有可能注销或者倒闭,新注册另外一个厂名,我们公司现在在另外一个地方办厂了,我想问下?
[律师回复] 如果公司决定注销或倒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员工是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的。具体来说: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注销或倒闭的情形:
如果公司因被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等原因而依法注销,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公司追讨自己的工资和经济补偿。
员工的权益保障:
公司在注销或倒闭前,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优先清偿员工的工资、经济补偿等费用。
如果公司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