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了会对我有影响吗,当时公司说要我下周去上班,要休息,去医院开了诊断证明,然后嗯,我现在是骨折四个多月,问一下?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或疾病需要休息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医疗期。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享有病假工资等待遇。如果你的骨折属于工伤,那么公司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工伤待遇,并给予你必要的休息时间。如果不是工伤,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你也有权利享有相应的医疗期。如果你的身体状况确实需要休息,而公司要求你提前结束医疗期上班,这可能会对你的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建议你与公司沟通,说明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医生的诊断建议,争取合理的休息时间。如果公司坚持要求你上班,而你的身体状况不允许,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留好相关的诊断证明和公司的通知作为证据。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