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和她办力怎样的手续,想送个给,因为她无能力抚养,现在别人生了一个孩?
[律师回复] 对于他人无力抚养孩子想送养,以及你想收养这个孩子的情况,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收养手续,以确保收养行为的合法性和孩子权益得到保障。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流程和要求:
送养人、被收养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送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 孤儿的监护人;
- 儿童福利机构;
-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被收养人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 丧失父母的孤儿;
-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 年满三十周岁。
-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办理收养手续的流程
1. 申请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2. 提交材料 :
收养人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送养人 :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 此外,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3. 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收养人、送养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
4. 登记(发证) :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如果未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收养手续,可能导致收养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也可能会给孩子的权益保障、户籍登记、教育等方面带来诸多问题。建议你和送养人及时前往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详细咨询和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