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和村民商量就要给300-400元每亩,今年由于玉米价格掉价,租金是500元每亩,执行一年,当时签的合同是五年,村子里的地流转给某公司?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一旦签订,双方都应遵守合同条款,除非有法定情形或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在本案中,合同约定的租金为500元每亩,且合同有效期为五年。在合同执行一年后,由于玉米价格下跌,发包方单方面要求降低租金至300-400元每亩,这属于对原合同条款的变更。发包方需要与承包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合同条款。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发包方单方面降低租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