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十级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若经工伤评定为十级残疾情况,雇佣方需承担以下多项费用支出:
首先,若劳动或聘用合同即将到期届满,亦或是员工本人主动申请解除这两种情况下的劳动关系,雇佣方应向受聘方发放一次性的工伤就业补助金;
其次,对于职工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内,其原本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应维持不变,并由所属之工作单位进行按月发放。如果工作单位已办理了相应的工伤保险手续的话,部分的费用则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然而如若工作单位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工伤保险金,那么所有的费用均需由该单位独自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十级单位能辞退吗
在劳动者被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的情况下,雇主有权进行裁员。这是由于工伤十级伤残意味着劳动者的劳动潜力有所降低。
然而,在此种情形下,劳动者仍然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若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伤残,被依法评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他们将享受到以下福利待遇:
(一)自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的残疾补助金,其标准如下:
七级伤残享有13个月的个人工资的补助,八级伤残享有11个月的个人工资的补助,九级伤残享有9个月的个人工资的补助,而十级伤残则享有7个月的个人工资的补助;(二)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或者劳动者主动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和雇主都需要各自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由雇主提供的相应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这些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则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自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十级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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