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期许实质上即保证人所实行之保证期间,倘若契约规定有所涉及,则应遵从约定,若无相关条文,则依据法律法规处理。于一般保证情形下,担保期限亦即是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到期日期算起六个月。若在此期间内,债权人并未就债务人提起投诉或申请仲裁的行为,那么保证人将不承担任何保障义务。
而若是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其与债权人未有对保证期间的约定,债权人有权决定在主债务到期日之后六个月之内,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障义务的请求。若这期间内债权人并未令保证人承担该义务,那么保证人将免于承担任何保障义务。若在契约中,并未能明确规定保证期间,仅约定保证人需承担保障义务至直至主债务本金及利息全部偿清为止之类的类似表述,被视为约定不清,此时,保证期间应当为主债务偿付期限结束之时起计算两年。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通常情况下,连带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并不会导致他们被逮捕入狱。因为这仅涉及到民间经济纠纷,尚未达到触犯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程度。
然而,倘若在未来某日,连带担保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资金有所增多,银行有权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其归还借款。在此过程中,如担保人存在隐瞒或抵赖等不当行为,则可能会面临更大的麻烦和承担更严重的刑事责任。因此,建议作为担保人应尽快寻找有效途径以完成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且不应有任何延误。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尽管会产生困扰和不适感,但也必须认真对待,避免因疏忽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最后,作为一名连带担保人,必须充分重视自身所承担的责任,审慎履行义务,确保个人权益不受损害。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期许乃系保障人履行担保事项所必需的时间范畴,须依据合约条款或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确定。对于一般性保证而言,其期限通常自债务到期日起计算,长达六个月之久;在此期间内,若债权人未能针对债务人发起诉讼或仲裁程序,则保证人将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连带责任保证人,如无特别约定,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到期日后的六个月之内请求保证人履行义务,否则保证人亦可免除其应负之责。若未明确约定保证期间,则该期间通常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两年。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