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针对我国内地的房产继承过户流程及相关手续进行具体介绍如下:
(一)在进行处理房产继承问题时,当事人须先前往被继承人所拥有的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房产继承公证,随后再前往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继承手续。
(二)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需携带两大类证明文件和两份有效证件。这包括:
1、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其离世证明材料;
2、向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是居住社区、村社组织机构)提交继承申请并开出继承人的相关证明文件;
3、附加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被继承的房产所有权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下的遗嘱(如因遗嘱继承)。
(三)当上述流程手续完成后,申请人便可以前往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此时需要提交以下几项基本材料:1、房产所有权证明文件;2、已经经过公证的合法继承书;3、配偶或子女等继承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填写并提交房产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在此处领取)。
关于房产继承过户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也做了相关说明,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继承公证费用:该费用按继承者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值的百分之二或按照受益金额的百分之二来计取,收取数额不得少于两百元人民币。2、房地产继承过户产生的税费:主要由房屋评估值的千分之零点五的合同印花税、100元人民币的登记许可费用以及5元人民币的权证印花税费构成。3、契税:依照规定,法定继承人在继承房产时可享受免征契税政策;但非法定继承人依据遗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需缴纳百分之一点五的契税。
最后,为确保顺利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本文提出几点需要着重关注的事项供参考:1、若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位,而房产在继承过程中仅赠与其中某个继承人,则需得到其他继承人的明确书面同意,以确认他们自愿放弃对房产的继承权。2、涉及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的继承问题时,还必须提交《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以及《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两项文件(可至此处领取)。3、若继承人无法亲自行使权能,需要提交经公证后的委托书或公证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对于涉诉案件,则需准备好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5、如有继承人属于未成年人,则需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嘱继承有效期为2年吗
关于遗嘱继承有效期的规定并非只有两年,而是在立遗嘱人(即被继承人)逝世之后方能生效。只要在此之前未有设立新遗嘱,那么自被继承人离世之时起,遗嘱便正式生效,且其效力持续不受法律期限约束,通常而言,可被视为持久有效。
然而,针对某些特殊情况,法典中设定了具体期限作为其有效性期间。首先,领受遗嘱赠与之人必须在收到遗嘱后的两个月内表达其意思;其次,涉及到诉讼相关事宜时的诉讼时效则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在中国大陆地区,对于房地产的继承转移事务,必须首先依照相关规定前往地块所在地方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然后再向不动产交易监管部门递交相应的申请程序和材料。这其中必不可少的资料有已经去世人员的死亡证明文本、本人的遗产继承申请书以及与此事宜有关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房地产证明文件以及可能存在的遗嘱等各类文档。当所有文件齐备且经过审核后,便可以向监管部门提交相关的房产证明、遗产分配计划书、个人身份信息文件以及必要的登记申请书等文件材料。最终确定之后,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将包含房屋继承公证费、各种税费以及契税等多个方面。值得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存在多个合法的继承人,那么他们必须以书面形式表达自己的意愿;若涉及到房改房的情况,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支持;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无法亲自行使权力,则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如果涉及到诉讼案件,则需要法院的相关文件;而对于未成年的继承人来说,则需要监护人的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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