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班途中发生意外算工伤吗
在此种情况下,关于职工在上下班其间遭遇的意外事故能否被界定为工伤的问题,我们必须结合实际情形加以分析。就通常的情况而言,假如职工在合理的时间框架以及既定的通勤线路范围之内,由于遭受了并非由其自身主要过错所导致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诸如城市轨道交通、长途客轮运输、火车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而受伤,那么在法律层面上,这样的情况理应被视为工伤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维护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需的往返通勤过程中,如果在合法的作息制度及合理规划的出行路线上遭遇了交通意外,这其中便涵盖了加班时段的通勤之旅以及在得到企业许可前提下提前结束工作行程时的交通事故。
尽管此类交通事故可能源于员工自驾车或搭乘其他车辆的情况,但实际上并没有限制偶然因其他机动车原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此外,即便发生于单人自行车交通工具的事故,亦应同样被视为交通事件。
因此,按照法规规定,遭遇交通事故后的人员所属单位有责任在事发后的三十日内,将这起工伤事故的申报提交至当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处理。
若用人单位未能依法履行为其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义务;
在此情况下,员工本人或者其直属亲人、工会组织均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一年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下班途中发生疾病怎么赔偿
在上下班途中突患疾病是否能够得到补偿,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倘若此种疾病被官方认定为工伤,通常会被限制于以下几种情形︰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遭遇突然的疾病不幸离世或在经过了紧急救援后的长达四十八小时内仍然未能恢复生命迹象。然而若是不满足以上提到的工伤条件,那么一般来说是无法依照工伤机制来给予补偿的。但是请注意,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按照法规为员工缴纳全部的社会保险项目,以至于使得员工无法享受到普通的医疗保险待遇,那么这个时候,用人单位有义务对应该由医疗保险基金负担的那一部分进行赔偿。另外,如果该疾病与工作环境、工作压力等方面确实存在一定的因果关联性,那么员工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其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过在此过程中,他们还必须承担起举证责任以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
关于职工上下班途中意外能否算工伤,需依实际情形分析。通常,若事故发生在合理时间、通勤路线上,且非职工主责的交通事故,或涉及城市轨道交通、长途交通等非职工过错的伤害,法律上应认定为工伤事故。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