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赔偿问题
首先,我们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积极的沟通协商,请求他们履行社保的法定缴费义务。若单位仍坚持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那么我们作为劳动者,就有权利主动提出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合同。
其次,我们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劳动监察大队将会依法委派专员对单位展开实地调查。若经查证,企业确实存在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单位必将遭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我们所拖欠的社保费用也会得到及时的补足。
最后,我们还可以选择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会责令涉事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我们补缴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与我们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且未为我们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双倍的经济赔偿责任。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将为此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而我们作为劳动者,也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公司试用期不交社保员工应该与企业单位进行协商,也有权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对社保问题产生矛盾的也可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申请申请劳动仲裁。
二、试用期不交五险的后果是什么?
试用期内拒绝履行五险缴纳义务所引发的处罚后果包括:
一旦劳动者将该事件投诉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用人单位将会面临严格的纠正及补交社会保险费的要求。
现行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能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改正;
若限期内仍然未能改正,则需对用人单位实行应缴社会保险费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对其负有直接管理职责的管理者以及参与管理的其他工作人员,实施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第八十六条还声明,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定时限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力命令其限期缴纳或补充不足部分,并从拖欠之日起开始,按照每日一定比例收取滞纳金;
倘若最终仍未缴纳,相关行政机关可按未缴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处以惩罚。《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三、试用期不交社保后果有多严重
在我国各项法律法规中,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间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已被定为违法行为,并且带来了相当严重的后果。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此项规定,极有可能遭受相关的行政处罚,需要补齐此前应该交付而尚未交付的社保费用,同时还必须额外承担滞纳金的交付义务。
其次,对于作为受雇方的劳动者而言,他们拥有法定权利选择撤销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上的补偿。
再者,如果由于用人单位未能按时缴纳社保费用,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到社保所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例如医疗报销、工伤赔偿、失业救济以及生育津贴等等,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这种行为还有可能对用人单位的社会声誉及信用评级产生负面影响。
总的来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为员工在试用期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已经成为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
在试用期内未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履行缴费义务。若单位拒绝,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查证违法,单位将受行政处罚并补缴社保。劳动者还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法规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赔偿。未签正式合同且未办社保手续,用人单位需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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