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申请工伤待遇仲裁。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产生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根据法律规定,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费用票据等。仲裁委受理后,会按程序组织双方调解、审理并作出裁决。若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否可以申请进行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一定情形可以申请监视居住。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可以监视居住。若符合上述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申请,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三、是否可以申请2次劳动仲裁
一般情况下,针对同一仲裁请求事项不能申请2次劳动仲裁。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已经处理过的纠纷不再重复处理。不过,若出现新的劳动争议事实或证据,就新的事项可以再次申请劳动仲裁。比如,之前仲裁仅处理了工资支付问题,之后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产生新争议,就可就该新争议申请仲裁。此外,若第一次仲裁程序存在严重违法等情形,导致仲裁结果被撤销,当事人可就原争议重新申请仲裁。所以,关键在于是否为新的劳动争议事项或原仲裁有可撤销情形。
当我们探讨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待遇仲裁时,除了明确申请的可行性,还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厘清:一是申请仲裁的时效限制,根据相关规定,需在事故发生或确诊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超期可能丧失胜诉权;二是仲裁所需的核心材料,比如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不全可能影响仲裁结果。如果您对工伤待遇仲裁的时效计算、材料准备,或是对仲裁结果不服该如何进一步维权等问题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帮您顺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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