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认定下来之后还需做什么
工伤认定下来后,若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此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确定伤残等级后,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当地规定,计算赔偿项目与金额。赔偿项目通常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费用票据等,向社保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待遇赔偿。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二、工伤认定下班路上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需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必须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二是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三是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上下班。
若满足上述条件,且在交通事故等中本人非主要责任,那么可认定为工伤。需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下班路线证明等,按照规定流程申请工伤认定。
三、工伤认定下来了,工伤基金没给钱怎么办
若工伤认定已完成但工伤保险基金未支付待遇,需先明确未支付的原因并针对性处理。
首先,核查是否已完成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待遇需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依据,未完成鉴定的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其次,确认是否已提交完整的待遇申请材料。若材料不全,应补正医疗费用凭证、鉴定结论书等材料后重新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若材料齐全且鉴定已完成,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审核进度并要求说明未支付理由。如因经办机构延误或异议导致未支付,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或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基金不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相关待遇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当我们了解了工伤认定下来之后还需做什么,其实后续还有一些重要事宜。比如,工伤认定后通常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能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进而为后续的赔偿提供依据。另外,根据鉴定结果,职工可以申请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在申请待遇过程中遇到单位不配合等问题,也需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要是你对工伤认定后的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待遇申请细节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解决疑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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