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时购房者要注意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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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天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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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质量不合格要提出退房。 2、不交物业费,开发商也应给钥匙。3、开发商不应要求购房者接收房屋前缴纳维修基金。(4)开发商延期交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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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屋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房屋的具体性质来事先了解其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毕竟在房地产市场中存在很多陷阱,稍有不注意购房者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通常在房屋买卖时购房者应该要注意什么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时购房者要注意什么

1、质量不合格要提出退房

如果交付的商品房存在地面、墙面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损坏等质量瑕疵,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则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应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的规定要求退房。

2、不交物业费,开发商也应给钥匙。

实践中,开发商将商品房的钥匙交给物业管理公司,而物业管理公司往往把购房人是否交纳物业管理费作为领取房屋钥匙的前提,由此产生了大量纠纷。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从法律关系来说,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开发商的代理人,购房人只要不存在合同中约定的开发商可拒绝交付房屋的情形,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拒绝向购房人交付房屋钥匙。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是基于《房屋使用、维修、管理公约》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购房人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依据上述合约的条款,追究购房人的法律责任,而不能以此拒绝向购房人交付房屋钥匙。

二、如何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

1、商品房买卖中欺诈行为的防范: 在商品房买卖中,必须具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该许可证,那么这样的房屋再好也不能购买。没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一般是建在城郊交界处的集体土地上,这一类的房屋属于非法建筑的,不能办理有关证件,如果购买这样的房屋只能拥有使用权,自己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任何保障,所以购房者在购房时千万要查看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在签订合同前,不要交钱,现在的房产市场仍不很规范,有些开发商不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范版本,仍不依照其规定的程序办事,购房人此时应该注意,买房时是应缴纳一定数量的定金预付款,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按合同中所规定的金额交纳,而且制定合同时也应分清是定金还是预付款。因为按有关规定,购房者按规定交付定金,如果另一方(卖房者)违约,须双倍返还定金,而预付款没有此项约定。

3、在购房前,不要轻信广告。有的开发商为了尽快将房子卖掉,可能会在广告上下功夫,承诺一些根本不能兑现的条件。但是,开发商的承诺并没有写进合同里,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的权益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4、在购房中,要提防代理商(中介)的欺诈。许多开发商在楼房竣工后将其交付给中介代理商进行销售。这样购买的房屋如果出现了质量或其它的问题,购房者要求其与开发商进行交涉时,一般都比较困难。中介公司更是不知去向。

相信大家在看完了上文之后,已经知道在房屋买卖时应该注意什么了吧。现实中存在普通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等等,针对不同的房屋实际购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是不同的。当然,购房过程中也要提防出现开发商欺诈的情况,要是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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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浏览 2024-05-27
朋友近期要出国了,不打算在老家住了,就打算把房子出售了,所以朋友想了解一下房屋买卖合同时候给购房者时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br/>一、权属审查<br/>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可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核实。<br/>1、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二手房权利人。<br/>2、二手房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br/>3、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有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br/>4、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应当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br/>5、共有二手房,应当有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br/>二、权属限制审查<br/>1、交易的房屋,有没有受到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的限制交易情形。<br/>2、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则要看无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买卖的证明。<br/>3、是否涉及他人的优先购买权<br/>(1)共有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br/>(2)已经出租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br/>4、有无下列禁止买卖情形:<br/>(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产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br/>(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br/>(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br/>(4)权属有争议的;<br/>(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br/>(6)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br/>(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br/>5、下列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禁止买卖:<br/>(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br/>(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br/>(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br/>(4)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br/>(5)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br/>(6)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br/>6、当事人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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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攒了一笔钱想要买个房子,想要问下这个在房屋买卖中购买人要注意些什么事项啊?请回答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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