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个税问题如何?
[律师回复] 关于劳动仲裁涉及的个税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1. 劳动仲裁裁决或调解后获得的补偿款,主要涉及三类款项的个税处理:
- 经济补偿金:根据财税[2001]157号文,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税,超过部分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 拖欠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全额计税,可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 赔偿金(如违法解除赔偿):属于损害赔偿性质,目前实务中一般不征税。2. 操作建议:
(1) 仲裁调解/裁决书中建议明确款项性质(这点很重要,关系到计税基数)
(2) 单位支付时应出具完税凭证,注意核对计税金额是否正确
(3) 如对税款有争议,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定3. 特别提醒:
近期有地区开始对高额赔偿金征税,建议在仲裁阶段就与承办仲裁员沟通款项性质认定问题。如果补偿金额较大(比如超过50万),最好提前做税务规划。需要具体计算的话,您可以提供补偿金额和当地社平工资数据,我可以帮您估算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