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非全日制用工交社保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2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7人
专家导读 非全日制用工是需要缴纳社保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可以参照个体工商户的保险办法执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其缴费前后年限需合并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单位的非全日制用工交社保吗

一、单位的非全日制用工社保

非全日制用工是需要缴纳社保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可以参照个体工商户的保险办法执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其缴费前后年限需合并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如何区分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关系?

1)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非全日制用工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等规范和调整;

而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

2)劳动关系中(非全日制用工)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也可以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3)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一方劳动者必须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双方之间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据其合法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或者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劳务关系当事人一方劳务提供者不是用人单位的成员,不受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约束,双方之间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双方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虽然劳务的需方有督促劳务提供者按约定劳动的权利,但这应属于对劳务质量的验收,而不是管理行为。

4)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一方用人单位组织劳动,享有劳动支配权,因而有义务承担劳动风险责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劳务关系当事人一方劳务提供者自行安排劳动,一般不存在附随义务,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劳动风险责任,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就不能按照工伤来处理,只能依据民事法律规范来解决。

5)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为持续性的、定期的支付。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工资支付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由劳务关系发生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劳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6)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服务对象,可以是一家,也可以是多家用人单位。这点与劳务关系相同。

7)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论是订立口头合同,还是书面合同,都属于劳动合同;

而劳务关系所订立的合同为劳务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界定非全日制用工采用每周工作时间结合周工作时间的标准,即一般平均每日不超过四小时,同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同一单位中,如果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但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将构成一般劳动关系,而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如果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超过了四小时,即使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也将构成一般的劳动关系,而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单位的非全日制用工交社保吗
一键咨询
  • 146****16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4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2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0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3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1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1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7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70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1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4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8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6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8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0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社保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常州156****792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7****586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5****411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全日制单位和非全日制单位有何区别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雇佣模式的主要差异包括: 1.非全日制以小时计薪,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总计24小时,通常口头协议即可,无须书面合同。 2.全职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解雇需支付赔偿金(除非特殊情况),而兼职可随时解除,无需赔偿。 3.全职雇主需依法缴纳社保,非全日制仅需购买工伤保险。 4.薪酬支付:非全日制按小时结算,最长15天内支付,全日制每月货币形式发放。
10w+浏览
损害赔偿
用人单位解除非全日制用工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非全日制用工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双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因此,按照这种规定,用人单位也是不需要给劳动者什么补助的,所以终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2浏览 2024-10-14
非全日制单位用工
10w+浏览2023-09-02
单位的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买社保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需要缴纳社保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可以参照个体工商户的保险办法执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其缴费前后年限需合并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单位全日制劳动合同
10w+浏览2024-10-01
非全日制加班时间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非全日制加班时间单位不需要支付加班费,职员在入职之前,若与单位签署的上班时间并非是白天,那么在入职之后,即使存在需要加班的情形,职员也是不可以请求单位支付加班费的,这是由于非全日制职员的上班时间并不是固定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非全日制用工如何认定?非全日制用工想要缴纳社保吗
[律师回复] 您好,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缴纳社保吗需要。首先我们来看下非全日制用工到底是何种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五章中有一节的内容是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其中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从该条规定能看出非全日制用工的主要特征就在于每日及每周的工作时间比全日制用工形式的要少,这个工作时间的区别也是实务中判断是否是非全日制用工的一个关键因素。《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以及第二十三第二款指出,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另外,《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中规定,确定和调整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404浏览
劳动合同全日制单位
10w+浏览2024-11-25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吗
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签署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适用于全日制用工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劳资双方甚至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且非全日制用工模式非常灵活,双方可以随时随地终止用工关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是一个非全日制的员工,最近打算给自己买保险,咨询下非全日制用工如何购买社会保险
[律师回复] 07年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只是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合同的形式以及试用期等做了一个粗略的规定,而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劳动合同法》没作具体规定。对此我们只能参考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目前只能参照《非全日制用工意见》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非全日制用工意见》第10- 12 条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法》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由此可见,除工伤保险费属于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外,在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上, 用人单位没有强制性义务。<br/>根据《劳动合同法》69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既然可以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社会保险应该由劳动者买呢还是由用人单位买?由哪家用人单位买呢?是所有社会保险都买呢还是只买部分社会保险?笔者认为,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无强制性缴纳义务,可以由劳动者个人缴纳,这也避免了多重劳动关系下社保缴纳的不确定性。而工伤保险属于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必须缴纳,而且是每个用人单位都要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对于失业保险,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短暂性、临时性的特性,是我们无法分清劳动者什么时间处于失业状态,在实际工作中无法操作,这也就为立法者带来了难度,因此,《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于非全日制的失业保险都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北京上海等少数地区对非全日制失业保险作了具体规定,其他大部分无具体规定。
203浏览
全日制单位劳动合同
10w+浏览2024-10-26
非全日制临时工单位没签合同开除有赔偿吗
非全日制临时工单位没签合同开除没有赔偿,在《劳动合同法》中对非全日制临时工单位没签合同开除有赔偿吗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不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随时终止用工。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10w+浏览2023-09-10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社保纠纷 > 单位的非全日制用工交社保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宿迁152****6170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80****823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2****5145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