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过强制执行后该干啥?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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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过强制执行后,需要等待法院的执行结果。如果发现法院采取的执行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申请过强制执行后该干啥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查阅此文。
申请过强制执行后该干啥?

一、申请过强制执行后该干啥?

申请过强制执行后,需要等待法院的执行结果。同时需要关注以下事项:

1、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二、被强制执行就会被拉入信用黑名单吗?

1、被强制执行不一定就会被拉入信用黑名单

被执行人,也就是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时才会上黑名单。

2、被执行人记录会保留一段时间

(1)首先,失信被执行人与征信记录是两个不同体系管辖的事项,失信被执行人属于法院司法体系的管辖,征信记录属于人民银行征信体系的管辖。

(2)其次,征信记录应当保存5年是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并不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后5年。

司法体系只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负责征信记录。已经履行完毕司法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申请强制执行能减免执行费吗?

1、申请强制执行不一定能减免执行费,被执行人为下列人员或单位之一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减免申请执行费。

(1)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2)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

(3)系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

(4)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

(5)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6)为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

(7)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减免申请执行费的其他情形。

(8)免交申请执行费的措施只适用于经济确有困难的自然人、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

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后,需要关注法院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申请过强制执行后该干啥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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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为:先向法院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详述相关内容;再提供生效法律文书正副本;然后准备申请人身份证明,有代理人的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最后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交材料时注意法律文书履行期限已过。
43浏览 2024-10-26
我是一名爱法的公民,通过自学,对一些法律法规略知一二,不再是什么都不懂的法盲了,最近又遇到了新的疑惑,在我国强制执行法中,行政强制执行由啥执行设定的呢?
[律师回复] 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规定要求行政机关的自行强制执行必须由法律设定,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因此此规定限缩了行政强制法实施前授权行政机关能够自行强制执行的范围。<br/>执行程序<br/>(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br/>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br/>1.告诫;<br/>2.陈述和申辩;<br/>3.制作执行决定书;<br/>4.送达;<br/>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br/>(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br/>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r/>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br/>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履行的期限。<br/>救济途径<br/>1、行政强制执行中由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部分,由于执行主体是司法机关,所以此种执行行为不适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可以适用申诉或赔偿程序以作救济。<br/>2、对于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行为,它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如果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以提起行政诉讼作为救济途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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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啥时候立案
一旦申请人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收到请求之日起七日内,依法裁量是否予以受理。倘若提交的资料完备且符合法定形式,那么法院会立即启动立案程序,反之,如发现所送材料缺失或者不合规时,法院将会一次性明确告知申请人所需补充的内容以及具体的期限。待申请人按照要求完成补正工作并再次提交后,若符合立案标准,法院亦会依法予以立案处理。
9浏览 2024-11-06
你好,我朋友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因为法院判决资产被强制执行,请问法院强制执行有啥新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lt;民事诉讼法gt;第22章的规定,中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br/>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br/>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br/>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br/>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br/>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br/>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br/>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br/>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br/>《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br/>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br/>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br/>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br/>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br/>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br/>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br/>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br/>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br/>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br/>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br/>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br/>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br/>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br/>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br/>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br/>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br/>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另一种情况是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br/>人民法院依照lt;民事诉讼法gt;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br/>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br/>《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br/>“有关财产权证照”是指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所有权证、专利和商标证书、车辆执照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财产权凭证。在执行过程中,有些财产被执行后改变了权利人,只有办理了财产权证的转移手续才算彻底完成执行任务。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在办理这些证照转移手续时,需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说明具体要求,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有关单位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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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啥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需满足:有生效的法律文件,如判决书等;相关方未按时履行义务;在文书生效两年内申请;遵循管辖原则,向有权法院申请;准备申请书、法律文书副本、证件等资料,申请书列清事项、理由、金额等,满足条件法院才立案执行。
32浏览 2024-10-29
申请强制执行有啥后果吗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若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法院会采取冻结账户、划拨、查封、变卖拍卖等措施保障申请人权益,但会对被执行人财务和生活有冲击,如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对申请人却是有效维权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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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啥手续
在申请强制执行时,通常需要依照规定准备以下各项手续:首要的条件是必须具备有效的法律文书,如已判决或签定过的调解协议等。次要条件则包括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详细列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个人信息以及申请执行的具体事项及理由等。此外,还需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手续(若存在委托代理情况的话),以及能够证明被告方确实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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