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原则上债务由公司承担。因为企业是有独立财产权的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公司债务。如果没有股东滥用法人的人格地位,则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上市公司倒闭的,所欠债务由破产后的财产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二)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债权。
债权人的债权必须是基于合法关系产生的,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使的债权必须是财产上的请求权,否则不能申请开始破产程序。
(四)债权人的债权应是现实的债权。
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权必须是可得行使的,即该债权已届期,且未受清偿。
(五)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关系是自然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不再享有请求司法强制执行的权利,也就是说这种债权不再具有强制执行力,因而不能申请开始强制执行程序。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三、破产重整债务如何处理?
企业破产,债权人可以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要求偿还债务。
债权人要及时申报债权。注意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破产企业财产由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根据清算结果制作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清算组应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上市公司破产债务谁承担,答案是由上市公司独立承担,但是如果是存在股东滥用法人人格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的情形的,就会被追究连带责任。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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