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没有合同现在说是劳务合同该怎么办
在没有书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作为提供劳务者的你有权催促接受劳务者尽快签署正式的劳务合同。若对方拒绝配合,你可以考虑采取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寻求独立于双方的中间人进行协商和解;
根据之前签订的仲裁协议向协议中指定的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援助;或者直接向辖区内负责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甚至还可以尝试寻找其他解决方案。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你所在的工作场所仅仅是一种劳务关系的话,你是无需强制性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这是因为部分雇主会故意混淆或许本来是劳动关系却故意订立成劳务合同的现象来逃避缴纳社保的责任。针对这种状况,你可以积极搜集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真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例如受公司章程制度约束,被视为上下级关系的事实,刷卡记录,以及每天按时出勤上下班等方面的证据,然后依法提起仲裁程序,以求得确认劳动关系,并据此享有劳动法律所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及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没有合同交了定金能退还么
在未签署合同且支付定金额度的情形下,能否退还该款项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的判定。倘若合同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或因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使合同失去延续性,那么定金将无法退还;反之,若由于接受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是由于双方都无法预测、超越其控制范围而导致合同无法持续实施,此时定金是有可能得到退还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没有签署正式书面劳务合同的情形之下,劳动者有权利向用人单位请求尽快签订相关的劳务合同。如果对方未能予以采纳,可以考虑通过中介机构进行调解协商、申请仲裁甚至发起法律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是单纯的劳务关系,则不需依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缴纳社保费用。然而,对于那些故意混淆劳务关系从而逃避承担责任的雇主,应尽可能搜集确凿的证据,比如表明其受到企业规章制度限制、出勤记录等能够证实其真实劳动关系的资料,然后按照法定程序提交仲裁,争取确定劳动关系,进而享有应有的待遇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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