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发生工伤,用工主体当庭拿出分包协议怎么办?
关于由具备资质的承包企业承担工伤事故保险责任的事项,应依照如下的处理方式进行:
首先,有必要进行双方的协商调和,以便在损害赔偿这一问题上达成共识;
若经过商谈后仍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便可倾向于通过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
其次,若是双方在商议和调解方面都无法取得进展,或者即使顺利进行了,但依然不能达成协议,此时就需要按照劳动仲裁法规中的相关条款,启动劳动仲裁程序以寻求公正的裁决。
最后,若对于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还可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向有权管辖的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发生工伤怎么报案
与工作相关的伤害纠纷情况下,您可随时拨打当地公安机关的报警热线向警方报案。然而,职工遭遇伤害之后,雇主有义务立即采取积极措施对伤者进行救治,且必须于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的形式或者运用网络技术向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正式备案。
如果因为突发性的疾病导致伤患不幸离世,那么雇主也需在患者去世之后的第四十八个小时内完成上述备案程序。另外,倘若职工经历了其他类型的意外伤害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具体规定而被诊治、判定为职业病,同时经过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的确认,被确认为符合工伤条件,雇主则需要在正式确定为工伤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到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工伤登记手续。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面临工伤事故时,如果用人单位在庭审过程中出示了分包协议,那么首先应当尽力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以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损害赔偿方案。倘若协商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可以考虑寻求当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然而,如果经过调解仍然无法达成协议,就必须按照相关劳动仲裁法规启动仲裁程序。对于仲裁结果如有异议,当事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维护工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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