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若用人单位未能提供离职证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路径可包括:
第一,通过调解途径加以解决;
第二,无法达成调解或达成调解协议后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时,也可选择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最后,若仍未得到满意处理结果,申请人有权提起诉讼程序进行维权。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公司不给离职单自己写可以吗
若无法取得正式离职证明,申请人可自行书写。对于用人单位未提供离职申请表之情况,劳动者有权自行编写离职信件。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告知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工关系。离职信应通过电子邮件附加形式发给直接主管领导以及人力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请务必妥善保留相关电子邮件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倘若雇主未能提供离职证明,则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建议您尽可能通过调解这一非正式程序来解决存在的争议。然而,如果调解失败或者达成的协议无法得到落实,员工便有权利向所属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若对仲裁裁决仍然感到不满,员工亦享有提起诉讼的正当权益,以此来通过法律途径有力地维护个人尊严和利益。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员工应当充分理解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所采取的维权行为既合法又合理,且具有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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