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下几种情况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但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一般情况下,职工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若工伤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工伤职工本人也可主动解除合同,并且在解除时,还可依法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补偿。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情形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过失性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单位可解除。
无过失性辞退,根据第40条,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
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等,劳动者可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除了常见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过错解除等情形外,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例如,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等原因,也可能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另外,在某些特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下,也能依法解除。你是否正面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的困扰呢?如果对于解除合同的具体条件、程序以及自身权益保障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团队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助你明晰权益,妥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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