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该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7-14
浏览10w+
李世英律师
李世英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304人
专家导读 房屋租赁活动中的添附物至少应包括两个方面,即装修物(或称对租赁物的改善)和增设物(或称增设他物。从建设部发布的《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ArticleTitle}

一、关于房屋租赁活动中添附物范围

何谓房屋租赁活动中的添附物、添附物包括哪些方面,现有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笔者认为,房屋租赁活动中的添附物至少应包括两个方面,即装修物(或称对租赁物的改善)和增设物(或称增设他物)。从建设部发布的《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定“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来看,装修物应是指安装、修饰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装饰装修材料,它不包括在原建筑物上的扩建、改建物,也不应包括增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空调、电梯、水电等设施或设备等。从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来看,增设物应主要是指扩建、改建物或增设的他物。但因扩建、改建或增设的他物已固定在房屋之上,虽然可以拆除,但往往拆除和重新安装费用却很高,一旦拆除也会影响其本身的价值,而且有时也会损坏房屋本身,所以从经济的角度出发,应当将这些扩建、改建物或增设的他物连同装修物一起,作为房屋的添附物处理,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将房屋租赁中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和增设概括为添附物。

二、我国现行法律对处理添附的有关规定及其缺陷

添附是财产所有权取得的一种形式,也是物权变动的一项重要规则,是物权法的范畴,但我国物权法对此没有规定,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过于原则简单,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5条。该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改善或增设他物。”“未经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3条。该条规定:“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明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添附属于物权法的范畴,民法典以规范财产归属关系和保障财产归属秩序为内容,其注意保护的是经济生活静的安全,以实现其财产归属之功能。添附理论的目的,一是为了解决一物分属不同所有人不利于所有权稳定的情况,其次是为了充分地实现物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而我国物权法对添附制度未作规定,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司法实践中对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处理添附物应把握的原则

由于我国《民法典》并对添附制度未作规定,我国《民法典》第715条、《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又过于笼统,而司法实践中具体案件的情况千差万别,所以上述有关动产与不动产附合的理论应成为处理房屋租赁纠纷中此类问题的重要依据。笔者认为,在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涉及承租人的添附物及其补偿时,应坚持下列原则:

1、当事人约定原则。

适用于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对租用房屋进行装修或增设,双方事先约定了具体的处理条款,且该房屋租赁合同属正常终止的情形。在房屋租赁纠纷中,经房屋所有人同意的装修和增设是一种合法的添附行为,对装修和增设投入损失的承担按当事人事先约定处理,这是民法自愿原则民事权利处分原则在此类纠纷处理中的具体适用。

在依据当事人约定原则处理承租人的租赁物时,如原租赁合同属非正常终止(如合同无效或被解除),即使当事人事先约定了具体处理条款,也不能按约定处理,因为当事人双方对添附物处理的事先约定是基于原租赁合同正常履行,是附条件约定,当租赁合同无效或被解除时,当事人原先据以约定的情势已发生变更,若仍按原约定处理,难免危及无过错方的利益。

2、侵权责任原则。

适用于承租人在没有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装修或增设行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财产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非财产所有人只有在取得所有权人的同意之后,才能在他人的财产上从事添附行为,否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在房屋租赁活动中,房屋承租人只取得承租房屋的使用权,在未取得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装修或增设,实质上已侵犯了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承租人在交还房屋时,原则上应对承租房屋恢复原状,造成出租人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民法典》第715条规定:“未经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上述规定是侵权责任原则的主要依据。

3、过错责任原则

在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装修或增添,但租赁合同属非正常终止,如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情形。在此种情形下,必然存在着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处理承租人对租用房屋进行的装修或增设。

(1)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而解除,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租人对房屋添置的添附物,由出租人按添附物的现存审计鉴定价值予以折价赔偿。

(2)租赁合同因承租人违约而解除,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对于承租人添置的添附物应当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无权再向出租人主张折价补偿。

(3)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应当根据《民法典》第179条规定承担返还各自所得的财产、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根据过错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公平原则。

出租人应当按公平原则给予承租人进行补偿,即由出租人给予承租人装修物和增设物可利用价值经济补偿,现存鉴定价值与可利用价值之间的差额为承租人的损失,该损失依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如属于拆迁合同终止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对承租人的补偿,以拆迁人给予的补偿额为准,而不存在损失分担问题。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5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该怎么处理?
一键咨询
  • 134****23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4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7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3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0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42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5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2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2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7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6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3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屋租赁·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沭阳181****171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966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4****130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如何处理添附物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如何处理添附物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怎样处理添附物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的处理方式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用补偿;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9浏览 2024-10-17
房屋租赁终止后添附物该咋办
10w+浏览2023-09-09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怎么样处理添附物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怎么样处理添附物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如何处理添附物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的处理方式是:1.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用补偿;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9浏览 2024-09-29
房屋租赁终止后添附物该怎么做
10w+浏览2023-09-04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该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的处理办法如下:1、未经出租人同意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不能除去的,应当赔偿损失;2、经过出租人同意添附的,能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0浏览 2025-01-16
房屋租赁终止后添附物怎样处理
10w+浏览2023-09-04
房屋租赁终止后添附物会怎么解决
10w+浏览2023-09-21
在我国房屋租赁终止后添附物该咋办
10w+浏览2023-09-24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该怎么处理?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78****287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77****612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342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