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待遇分为不同情形,并非都需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发生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此阶段不存在解除合同要求。若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获上述两金;未解除合同则享受其他工伤待遇。
二、工伤待遇是否需要走仲裁
工伤待遇并非都需走仲裁。若双方就工伤待遇能协商一致,可直接按协议履行。但协商不成时,就需通过仲裁解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畴。走仲裁是解决此类纠纷的重要途径。仲裁程序相对灵活、高效。劳动者申请仲裁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证据。仲裁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作出裁决。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协商无果时,走仲裁是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能确保其依法获得应有的工伤待遇。
三、工伤待遇是不是劳动争议
工伤待遇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工伤待遇纠纷涉及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应享有的各项待遇权益,如医疗救治、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这是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产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当事人可先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工伤待遇是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不少人仅了解部分情形。比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通常需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方可领取,但这并非所有工伤待遇的前提。若工伤职工处于停工留薪期内,即便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也不得直接终止,需延续至留薪期满,这一规则也与合同解除/终止的时机紧密相关。如果您还困惑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待遇领取条件、合同解除后的核算细节,或是工伤期间合同到期的具体处理流程,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帮您理清权益边界,解答所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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