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n加一是多少
[律师回复] 离职补偿N+1为经济补偿的常用俗称,相关具体含义、计算方式按以下内容明确。
N对应工作年限折算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单位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核算N所依据的月工资,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劳动者平均工资,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全部货币性收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核算,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指代代通知金。适用场景为用人单位开展无过失性辞退,且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单位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该月工资按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常规核算示例,劳动者在公司工作3年2个月,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不存在月工资超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封顶情形,N折算为3.5个月工资,对应金额21000元。符合+1适用条件的,再额外加付一个月工资6000元,总金额合计27000元。
N+1仅适用于无过失性辞退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的场景。协商一致离职、过失性辞退等情形,需按对应法律规定核算补偿金额,不直接套用N+1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