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的时候又说要干满三个月才有底薪,然后又说只有第一个月有,公司刚开始说有底薪,实习期干了快三个月?
[律师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公司的做法存在明显违法之处。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即使是在实习期,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就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其次,公司单方面变更工资支付标准的行为是违法的。工资标准一旦约定,任何变更都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公司说变就变的做法完全站不住脚。第三,即使约定了干满三个月才有底薪这样的条款,也属于违法条款。法律规定工资必须按月支付,不能设置这种变相扣押工资的条件。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1. 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
2. 向公司发出书面催要工资的通知
3.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这种情况维权成功率很高,建议您不要轻易放弃应得的劳动报酬。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