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打给个人还是公司
[律师回复] 遇到工伤后,很多人不清楚赔偿款到底该打给自己还是单位,不同情形下的支付对象有明确法律边界,不用稀里糊涂把个人权益交出去。
正常参保的情况下,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各类法定工伤待遇,包括就医相关开销、各类补助津贴、工亡相关抚恤费用,原则上全部直接打进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近亲属的个人账户。只有单位之前已经自己掏钱垫付过部分就医开销、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这一类费用,单位可以拿着缴费凭证,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把对应垫付的那部分钱直接打回单位账户,其余份额仍要给到受伤职工本人。
不管单位有没有给职工交工伤保险,停工留薪期内的原有工资福利、这段时间的护理开销、五到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部都得由单位直接发放给工伤职工,不能走其他中转渠道。
要是单位完全没给职工交工伤保险,所有原本该由基金承担的工伤赔偿项目,全部都得由单位直接付给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近亲属。单位拒绝支付的,可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全额赔付,之后由社保部门向单位追偿。
双方走协商、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流程确定赔偿的,款项支付对象可以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双方签字确认的协商约定来定,常规情况下也只会给到工伤职工本人,或是对方出具正式授权委托的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