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纠纷,法院调解书签字确认了,原告反悔了,有些事?
[律师回复] 在房屋买卖纠纷中,法院调解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通常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原告不能随意反悔。原因在于,调解书是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其效力等同于判决书 。一旦签字,就意味着当事人认可并接受调解协议的内容。
不过,存在几种特殊情形原告可尝试寻求救济:
- **违反自愿原则**:若能证明调解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原告真实意愿的情况,致使其非自愿签字,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再审。例如,被告威胁原告若不接受调解方案,就对其家人不利,原告因恐惧而签字,这种情况下可申请再审。
- **调解协议内容违法**:若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调解书可能不具有合法性。比如,协议约定的房屋交易违反限购政策等,原告可申请再审。
原告若想反悔,需在调解书生效后的6个月内,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或其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申请时要准备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可反悔的情形。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证据确实充分,法院将启动再审程序;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驳回申请,维持调解书的效力。